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15020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5-10-25 |
有效期至 |
2025-10-25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|
0.8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室内 |
蚊 |
null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3815631 |
熊俊 |
|
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22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精制而成。产品药液挥发稳定,有效驱蚊,无需天天更换或添加,使用方便。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初次使用请提前一个小时预热,使用时,加热器应置于上风口;
2、保持液瓶竖直状态,以免药液溢出,使用完毕后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无需旋下液瓶;
3、药液用完后,请先将电加热器电源插头拔出后再更换补充药液;
4、使用时注意用电防火安全,保持通风;
5、勿与食物一起存放,接触药液后洗手,勿让儿童玩耍;
6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附近禁用;
7、勿自行拆开电热液体蚊香器;
8、勿让阳光直射,远离火种;
9、勿用手接触芯棒,以免影响药液挥发;
10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眼睛、皮肤沾有药液,请用清水清洗,如仍不适请及时就医。
2、如若误食,请立即就诊,并将液体蚊香包装盒一起带入就诊,以便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放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,且温度不得高于50℃。
2、不得与家畜、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。
3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防止日晒、雨淋及重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5-10-25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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