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17011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7-9-19 |
有效期至 |
2027-9-18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浙江省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4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|
0.4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室内 |
蚊 |
/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浙江省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|
中国 |
0579-56254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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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浙江省义乌市稠城畈王田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均匀受热,药力均衡释放,有效驱杀蚊,适用于现代家庭及宾馆、饭店等公共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与天虹驱蚊器配合使用效果最佳。
2.停止使用和调换蚊香液时应切断电源。
3.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。
4.接触蚊香液后,请即洗手。
5.远离易燃品、严禁高温日晒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
6.使用时请注意适度通风。
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8.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勿在蚕室内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使用者有不适情况,请马上携标签送去医院,查明原因,及时处理。若误食,必要时应进行洗胃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阴凉存放,干燥通风,远离火源和热源,不能与种子、食品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存放、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7-09-19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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