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21019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21-8-25 |
有效期至 |
2026-8-24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香蚊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.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|
1.2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室内 |
蚊 |
/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60-8703869 |
林秋云 |
|
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4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采用拟除虫菊酯原药制成,1瓶(45毫升)可持续60晚(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)有效驱蚊。
注意事项
●本品与灭害灵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更佳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●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●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●过敏者禁用;●用后洗手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●仅用于室内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,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曝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远离儿童,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
质量保证期
3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1-08-25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