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虱螨脲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250972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May 6, 2025 |
| 有效期至 |
May 5, 2030 |
| 农药名称 |
阿维·虱螨脲 |
| 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| 剂型 |
悬浮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2% |
0家 |
虱螨脲 lufenuron |
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柑橘树 |
锈壁虱 |
5000-7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0-5038386 |
|
|
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阿维菌素通过刺激抑制性神经递质γ-氨基丁酸的释放来起作用,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。虱螨脲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,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,具有杀卵作用。两者复配可用于防治柑橘树锈壁虱。
注意事项
1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2.本品有眼睛刺激性,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长袖衣裤、鞋、戴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有条件者可配戴护目镜和(或)防护面罩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3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4.不慎误服: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5.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,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质量浓度74克/升(阿维菌素21克/升,虱螨脲53克/升)。
核准日期
2025-05-06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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