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硫·矿物油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101198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Feb 8, 2010 |
| 有效期至 |
Feb 7, 2030 |
| 农药名称 |
石硫·矿物油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微乳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生化工程研究所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石硫合剂 lime sulfur |
16% |
0家 |
矿物油 petroleum oil |
14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柑橘树 |
矢尖蚧 |
200-400倍液 |
喷雾 |
| 梨树 |
梨木虱 |
400-600倍液 |
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生化工程研究所 |
中国 |
028-82599938 |
文春蓉 |
|
四川省新津县永商镇望江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触杀和渗透作用,对虫卵具有杀伤力。用于防治柑桔树介壳虫、梨树梨木虱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蜂、蚕、水生生物有毒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、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2.本品不可与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使用时避免药液触及杏树、黄瓜等,以免产生药害。4.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的腐蚀性,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时,除给水外不要饮食任何食物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储运。运输时应避光、防漏、防雨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0-02-08
重新核准日期
2024-06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