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,4-滴丁酯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LS20061454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Jul 14, 2006 |
| 有效期至 |
Jul 13, 2010 |
| 农药名称 |
2,4-滴丁酯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原药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96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2,4-滴丁酯 2,4-D butylate |
96% |
0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8875222 |
王晓明 |
|
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外观淡黄色至褐色油状液体,难溶于水,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,挥发性强,遇碱分解。属苯氧羧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,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。本品为原药,不直接用于作物,需加工为制剂后使用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废弃包装处理方法,量小时,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。若可能,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。
2.接触药剂时戴橡胶手套,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,并穿防护服,且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
3.小量泄漏:用砂土吸收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4.遇明火、高热可燃。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。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。若遇高热,容器内压增大,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。
5.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、废液和废弃物质应妥善处理,不准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以免污染环境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对眼、皮肤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。
2.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.误服者,催吐。洗胃。口服10%硫酸亚铁溶液。
4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保持容器密封。防止阳光直射。
2.远离儿童、加锁贮存,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。严禁与氧化剂、碱类、食用化学品类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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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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