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LS20052099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Jun 10, 2005 |
| 有效期至 |
Jun 9, 2009 |
| 农药名称 |
苄·乙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8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14% |
0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4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杂草 |
31.11-43.7克/亩 |
毒土法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|
中国 |
8531588 |
王兴国 |
|
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的除草剂,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.
2、每季最多用药次数1次。
3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能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
4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中毒急救措施
症状:
1、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.
2、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
急救:
1、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果摄入,要催吐。
2、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
3、远离儿童,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4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5、用过的容器要妥当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