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LS20051793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May 17, 2005 |
| 有效期至 |
May 16, 2009 |
| 农药名称 |
苄·乙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赣旺化工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2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9% |
0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3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
46.7-65.6克/亩 |
药土法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江西赣旺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|
|
|
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河西火焰山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复配而成,具有内吸作用,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吸收药剂,对杂草支链氨基酸合成起阻碍作用,能阻碍蛋白质合成,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一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。
3.使用时严禁污染鱼塘、河流、饮用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4.本制剂仅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稻田使用,严禁在秧田、抛秧田、直播田、弱苗、倒苗、工厂化育秧、短龄秧苗的移载田施用。
5.使用前,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,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至少15 分钟。
2.防止口鼻吸入。如有误服, 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并立即携此产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,避免曝晒,严防潮湿和雨淋。
2. 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,并置于阴凉干燥处通风。
3.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,并密封加锁保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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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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