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醛·甲萘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026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02-06 |
有效期至 |
2018-02-06 |
农药名称 |
聚醛·甲萘威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四聚乙醛 metaldehyde |
10% |
20家 |
甲萘威 carbaryl |
20% |
27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蜗牛 |
250-500克/亩 |
毒饵撒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6-3529527 |
刘晓军 |
|
山东省青州市马氏路南段东侧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引诱力较强,对蜗牛、蛞蝓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本品属中等毒,需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操作,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;
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使用1次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若眼睛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若皮肤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若误服: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,用阿托品解毒,可遵医嘱治疗,不能用肟类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