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058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02-22 |
有效期至 |
2011-02-23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福美双 thiram |
40% |
54家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30% |
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 |
轮纹病 |
600-8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29-83603743 |
闵加礼 |
|
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.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菌剂,具有内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
2.本品是对常规甲基硫菌灵进行除臭,去杂提纯,集预防性、保护性治疗性三位一体。
3.对苹果树上的轮纹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
注意事项
1.不能长期单一使用,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;
2.不可与铜及强碱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;
3.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;
4.喷药时做好安全防护,戴好口罩、手套、穿好防护服、胶鞋等;
5.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;
6.安全间隔期:14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次数:2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,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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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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