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苯·苄·乙草胺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093244
首次批准日期 2009-03-11
有效期至 2024-03-11
农药名称 苯·苄·乙草胺
毒性 低毒
剂型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除草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33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乙草胺
acetochlor
4.5% 9家
苯噻酰草胺
mefenacet
26% 6家
苄嘧磺隆
bensulfuron-methyl
2.5% 30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40-50克/亩(南方地区) 药土法
水稻抛秧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-50克/亩(南方地区) 药土法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中国 0731-84693100 周艳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高科技园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.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主要通过芽鞘和根吸收,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杂草的幼芽和嫩叶,阻止杂草生长点细胞分裂伸长,最终造成植株死亡。 2. 本品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的稗草、牛毛毡、鸭舌草、节节菜、眼子菜、陌上菜、异型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抛秧田使用。秧田、直播田、病弱苗田、小苗移栽田、漏水田等不能用本品。 2.严禁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慈菇、荸荠、席草等水生作物田内。 3.穿长衣长裤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。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。施药后, 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。 4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、水源等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 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、腹泻。如不慎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时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中毒者清醒时,才能催吐。无专门的解毒药剂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10- 83132345或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的暗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3-11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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