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011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01-21 |
有效期至 |
2012-01-21 |
农药名称 |
吡虫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吡虫啉 imidacloprid |
2% |
88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飞虱 |
/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31-5228337 |
陶思明 |
|
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270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品由拟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和有机磷类杀虫剂毒死蜱复配而成。
2、该药在害虫体内主要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
3、该品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持效期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穿戴胶靴,戴好口罩和手套,施药时不能吃东西、喝饮料、抽烟,使用后洗净手和脸。
2、使用本品开瓶时要小心,防止药液玷污手、脸和溅入眼中,使用后的药品容器不要随意丢弃。
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使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分三类,轻度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中度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腹泻等。重度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,还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肺水肿、瞳孔缩小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 呼吸麻痹等。
急救:吸入中毒时,将中毒者带离现场,到空气新鲜地方,清除毒物,脱掉污染的衣裤,立即冲洗皮肤或眼睛。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急救措施。
治疗:中毒后,立即送医院治疗,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,用常用的有机磷解毒剂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。抗胆碱剂:阿托品是目前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,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。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、足、快、复。胆碱酯酶复能剂:常用的有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。对呼吸困难者输氧,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。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,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,在大量出汗脱水时,应补充盐水,注意电解质平衡。有机磷中毒时禁止使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晒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
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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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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