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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维·三唑磷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080477
首次批准日期 2008-02-20
有效期至 2011-02-21
农药名称 甲维·三唑磷
毒性 低毒
剂型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10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三唑磷
triazophos
9.8% 10家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
emamectin benzoate
0.2% 56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0-140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755-27472776 王新军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生物源类杀虫剂与有机磷类杀虫剂的混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水稻稻纵卷叶螟幼虫。
注意事项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即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本品对鱼类毒性高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和水源。 5.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。 6.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 7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:呕吐、抽搐、瞳孔缩小、惊厥、呼吸麻痹等; 2、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;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,如确认是三唑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;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不可倒置。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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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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