胺苯磺隆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3183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3-12-08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胺苯磺隆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9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胺苯磺隆 ethametsulfuron |
95% |
0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9-2822581 |
周雪芳 |
|
江苏省金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园北路95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产品为白色粉末,为磺酰脲类除草剂,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,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。该药通过植物的叶和根吸收,施药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,1-3周后出现坏死现象。
2、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2、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。3、使用本品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;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;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,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4、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、泄漏处理:隔离污染区,限制出入,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,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7、不慎发生着火,应立即切断火源,用干粉、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;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,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、鼻、咽喉、皮肤有轻微的刺激作用,摄入量不大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诊治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使使用后,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如发现中毒现象,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,并加锁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运输时专人专车,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,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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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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