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242194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Jul 11, 2024 |
| 有效期至 |
Jul 10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水分散粒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|
10% |
0家 |
烯啶虫胺 nitenpyram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棉花 |
蚜虫 |
4-6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70-6272208 |
祝志凯 |
|
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,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,具有内吸、渗透、胃毒和触杀作用。氟啶虫酰胺为同翅目害虫拒食剂,为内吸性杀虫剂。本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请注意防护。使用本品时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采用防护措施,穿戴口罩、长衣、长裤、手套、鞋;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2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3.对蜜蜂有毒,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。4.对家蚕有毒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5.用过的容器和药品包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6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烯啶虫胺急性中毒常出现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无其他明显全身中毒症状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4-07-11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2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