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乙螨唑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241772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May 21, 2024 |
| 有效期至 |
May 20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阿维·乙螨唑 |
| 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| 剂型 |
悬浮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4% |
0家 |
乙螨唑 etoxazole |
16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柑橘树 |
红蜘蛛 |
6000-8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8823788 |
李倩 |
|
山东省济南市济北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螨神经的生理活动,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及从幼螨到成螨的蜕皮过程来杀死害虫,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.本产品不能与波尔多液、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。4.使用本品时 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应及时清 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阿维菌素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;乙螨唑一般没有中毒症状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,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如判断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, 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 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 酸等,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5.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,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质量浓度213克/升(阿维菌素43克/升,乙螨唑170克/升)。
核准日期
2024-05-21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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