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191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8-5 |
有效期至 |
2008-7-24 |
农药名称 |
氟铃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铃脲 hexaflumuron |
2% |
39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8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棉铃虫 |
120-15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6-6743988 |
刘晓羊 |
|
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北岩镇工业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.本品由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误服: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眼睛: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,立即请医生诊治。
皮肤: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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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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