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丁硫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210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9-6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丁硫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线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1% |
148家 |
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|
14% |
0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|
|
|
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化肥厂东侧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内吸性能,通过干扰神经系统,抑制胆碱酯酶,使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,从而有效防治番茄的根结线虫,通过灌根或泼浇进行土壤处理,从根部防治根结线虫危害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切忌长时间施用本品或使用作用、性能相似的农药,以延缓其抗药性;3.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. 对鱼高毒,不得将残剩药液倒入水体,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,对蜜蜂有毒,不要在蜜源作物开花期施用。5. 施用时应穿防护用品,施完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。6. 开启包装物时,戴上防护手套,避免与皮肤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或放大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。
急救: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, 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 双复磷,吗啡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溅入眼睛,立刻用清水冲洗,若粘附皮肤,用肥皂彻底清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洗净后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