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095642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May 12, 2009 |
| 有效期至 |
May 11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苄·乙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4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10.8% |
0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3.2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
40-56.2克/亩 |
毒土法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8530160 |
汪根海 |
|
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(星火工业园)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的复配剂,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、异型莎草、牛毛毡、眼子菜、节节菜、鸭舌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可用于秧田、制种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稻苗田、抛秧田、直播田和漏水田等。
2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3、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,或排入水生蔬菜田。
4、施药时穿长衣裤、戴手套、口罩等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,如不慎溅到皮肤上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误食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饮大量水催吐,不要用药物引吐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于通风、干燥通风处。不能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5-12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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