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028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2-4 |
有效期至 |
2009-2-3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7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6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7-8465918 |
陈周健 |
|
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七里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由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与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,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,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。
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本剂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解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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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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