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·烟·氟磺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125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4-13 |
有效期至 |
2009-4-12 |
农药名称 |
松·烟·氟磺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|
2% |
7家 |
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|
12% |
19家 |
异噁草松 clomazone |
22% |
2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
一年生杂草 |
125-140毫升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411-86671213 |
赵哲飞 |
|
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异噁唑啉酮类、咪唑啉酮类、二苯醚类复配除草剂。大豆吸收后经过特殊的代谢作用,将其有效成分转变成无毒的降解物,所以大豆不受药害。
注意事项
1、喷药时防止药液漂移临近小麦、玉米田及柳树林上。每及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,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 ;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等。
6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;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进入眼睛: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;接触皮肤: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如吸入肺中,应立即到通风处。如误食,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,不可饮酒,不要催吐,应使病人静卧勿动,并请医生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,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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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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