唑磷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149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4-22 |
有效期至 |
2009-4-21 |
农药名称 |
唑磷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5% |
0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20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7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5-8719599 |
韦鸿胜 |
|
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用于防治水稻螟虫的复配制剂,具有较强的胃毒、触杀功能,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可内渗入植物组织,渗透性强,杀虫速度较快,杀卵较明显,对水稻螟虫防效较好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严格按规定使用;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。
2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、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戴好防护衣物(如防护服、手套等),避免吸入药液,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。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
4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
5、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,可烧毁或深埋,不得留住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不能污染环境。
6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症状为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使用本品时要注意安全,避免药物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。一旦皮肤接触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,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密封贮存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;远离火源;运输时注意防高温、防雨淋,轻搬轻放,确保无破损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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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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