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硫·氯氰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347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11-14 |
有效期至 |
2009-11-13 |
农药名称 |
丁硫·氯氰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|
8% |
22家 |
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|
17% |
0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55-27472776 |
王新军 |
|
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,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,抑制胆碱酯酶,害虫接触药液后持续兴奋,而导致死亡。
注意事项
1.请根据当地害虫的发生情况和抗性水平,调整药量;2.在稻田使用时,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,以防产生药害;3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4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5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6.本品对鱼类和家蚕有毒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、水源和蚕园。7.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。8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等。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和呼吸麻痹等症状。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急救措施,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,解毒剂:阿托品,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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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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