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6026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6-2-22 |
有效期至 |
2010-2-21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.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0% |
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40-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871-5021387 |
王勇 |
|
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罗免乡高仓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复配而成,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,可有效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,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2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本品对瓜类、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 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3] 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) 。急救时注意防治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氧化剂、碱类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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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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