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6177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6-10-13 |
有效期至 |
2010-10-12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6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3-21118793 |
董维海 |
|
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渗透性较好,可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作物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身体被污染部位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7.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玫瑰花、茶花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痉挛、呕吐、昏迷、抽搐等。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