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氰菊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028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2-25 |
有效期至 |
2011-2-24 |
农药名称 |
甲氰菊酯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
桃小食心虫 |
750-1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1-85308676 |
张艳 |
|
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店上村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一定的拒避作用,无内吸和熏蒸作用,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: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
2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5、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治疗:
1、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,碱性液体洗胃。
2、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、清水冲洗皮肤。
3、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冲洗,口服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。
4、如发生误服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为有毒品,应储存于阴凉处,并远离火源、食品和水源。
2、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,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。
3、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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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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