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042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3-6 |
有效期至 |
2010-3-6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30% |
9家 |
福美双 thiram |
40% |
54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
轮纹病 |
600-8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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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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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前镇肖家村原育才中学院内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甲基硫菌灵属苯并咪唑类氏杀菌剂,具有內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垂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福美双是一种具有保护作用的杀菌剂。本品由二者复配而成,对苹果树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以及铜制剂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毒症状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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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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