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甲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062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3-30 |
有效期至 |
2011-3-30 |
农药名称 |
乙甲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4% |
0家 |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|
21% |
29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70-6298030 |
祝志凯 |
|
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乙酰甲胺磷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结合了两者的优势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并有内吸传导作用。有效成分可以穿透害虫体表,进入虫体,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,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,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-氨基丁酸的加强,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,出现麻痹,发生惊阙,最后死亡。本品不仅能杀幼虫,还具有杀卵活性。在推荐范围内使用对作物安全,药效持久稳定,是防治菜青虫的有效药剂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季节最多使用2次。
2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3、对鱼类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不要在开花期使用,施药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、水源、蜂场和桑园等场所,施药后清洗药械的废水残液不可污染以上场所。
4、使用时严格按照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作业,做好安全防护,严禁吸烟、进食,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、脸及其它裸露部位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。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、呕吐、嗜睡等,严重的会呕吐、腹痛、烦燥、呼吸困难。
2、若皮肤沾染,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;眼睛溅药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送医院治疗。
3、若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,对症治疗,建议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,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,严防雨淋、曝晒。
2、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3、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,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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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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