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099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4-20 |
有效期至 |
2011-4-20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150克/升 |
31家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150克/升 |
6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15-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8115275 |
刘玉玖 |
|
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,主要以预防和治疗作用为主,并有较强的内吸性,持效期较长。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流、湖泊中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。
3、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;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;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4、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流、湖泊中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,经口毒性低,无人体中毒的报道。
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入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;送医就诊,若发生中毒现象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即时携带本产品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状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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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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