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158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6-6 |
有效期至 |
2010-6-6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辽宁省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8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80克/升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75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辽宁省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4-83780781 |
王 钧 |
|
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胃毒、触杀及熏蒸作用,施药后药液能迅速渗入到菜青虫体内发挥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本品对鱼、虾等水生生物高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
3、对蜜蜂高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
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阿托品为本品有效解毒药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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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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