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腈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161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6-6 |
有效期至 |
2009-6-6 |
农药名称 |
氟腈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5% |
0家 |
氟虫腈 fipronil |
1% |
18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稻飞虱 |
8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二化螟 |
8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46421040 |
吉志扬 |
|
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,是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;氟虫腈属苯吡唑类杀虫剂,作用于昆虫神经的氯离子通道(GABA),进而阻碍昆虫γ-氨基丁酸控制的氯化物的代谢。两者在作用机制上的互补,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配制药剂时,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、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。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,不得任意增加用量,严禁用手搅拌药液。
2.使用前,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,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,充分搅拌后使用。配制药液时,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、居民点的安全地方,要有专人看管,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、家畜、禽误食。
3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为保护蜜蜂,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。
4.各种作物收获前应停止用药。
5.用药结束后,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,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,河流。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丢弃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 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淋,远离火源;与种子、种苗、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;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;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需专门车辆运输,轻拿轻放,避免倒置,避光、防雨淋;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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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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