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202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8-10 |
有效期至 |
2011-8-9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1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6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64148568-110 |
韩雪 |
jeffrey@huikwang.com |
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航塘公路270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的杀虫剂,可杀死二化螟害虫和虫卵。该药渗透性强,药效持效期久,可以较长时间控制害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、本品对甘蔗敏感,应避免使用和注意漂移。
4、本品对鱼虾等高毒,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池塘等水体。
5、本品对家蚕高毒,蚕室及桑树周围禁用本品。
6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;接触皮肤,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;本品为有毒农药,施药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以免污染皮肤和眼 睛,甚至中毒;如误服,不要催吐,立即携带本产品标签急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用阿托品进行急性解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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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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