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除虫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080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2-29 |
有效期至 |
2011-2-28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除虫脲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3% |
148家 |
除虫脲 diflubenzuron |
9.7% |
7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30-50毫升/亩 |
喷雾 |
松树 |
松毛虫 |
800-1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372-2941227 |
张琴 |
|
河南省安阳县永和乡永和西街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阿维菌素、除虫脲两种生物农药的复合制剂,对害虫的作用方式为胃毒和触杀,能有效的防治松树松毛虫及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. 应掌握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花期蜜源作物周围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 贮运过程中会出现少量分层,使用时应先将药液摇匀,以免影响药效。
7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为阿维菌素中毒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