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畏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09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4-9 |
有效期至 |
2012-4-9 |
农药名称 |
敌畏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敌敌畏 dichlorvos |
30% |
6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8115275 |
刘玉玖 |
|
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二种不同性能特点的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熏蒸、胃毒和触杀作用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,对咀嚼式口器和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均有良好的防治效果。敌敌畏蒸气压较高,对同翅目、鳞翅目害虫有较强的击倒力;毒死蜱药效期长。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喷雾要均匀周到,以保证产品防治效果。
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食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.要严格按照使用剂量使用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应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急救措施:经口应立即就医治疗,可用阿托品1-5mg,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酚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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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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