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·喹·氟磺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109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4-15 |
有效期至 |
2012-4-15 |
农药名称 |
松·喹·氟磺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|
9.5% |
19家 |
异噁草松 clomazone |
23% |
28家 |
精喹禾灵 quizalofop-P-ethyl |
2.5% |
2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春大豆田 |
一年生杂草 |
125-150毫升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|
杨金霖 |
|
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氟磺胺草醚、精喹禾灵和异噁草松混配的三元除草剂,融合三种大豆田苗后除草剂的优点,经过合理配比加工而成,更适合东北地区春大豆田使用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用于春大豆田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2.本应选择无风晴天施药,勿使药液飘移到邻近其他作物上。3.大豆与其它作物间、套、混种时不能使用本剂。4.使用本品后次年春季可以种植大豆、水稻、玉米、棉花、花生;不可种植谷子、蔬菜、麦类、苜蓿等敏感作物。5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、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。6.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,避免污染水源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若不慎接触皮肤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误服,携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药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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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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