咪鲜·三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114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4-17 |
有效期至 |
2012-4-17 |
农药名称 |
咪鲜·三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环唑 tricyclazole |
15% |
29家 |
咪鲜胺 prochloraz |
5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瘟病 |
50-9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55-27472776 |
王新军 |
|
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
注意事项
1.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。
2.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,必须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,同时喷施此药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的喷药,方可彻底切断病源再次感染健康植株。
3.药剂单独使用易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4.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
5.使用过的空袋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
6.每季作用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
7.切勿污染水源。
8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,使用时注意保护。
9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。急救措施: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: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,可用浓盐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避光、避热。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混合贮存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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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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