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氟胺·烯禾啶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091168
首次批准日期 2009-4-22
有效期至 2012-4-22
农药名称 氟胺·烯禾啶
毒性 低毒
剂型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除草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31.5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氟磺胺草醚
fomesafen
14% 19家
烯禾啶
sethoxydim
17.5% 5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70-8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中国 0432-5220184 杨冬梅 吉林省磐石市磐石大街325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该产品是通过氟磺胺草醚和烯禾啶混配而成,是一种高速选择性的新型豆田茎类处理剂,同时防除豆田中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草,省工省力。对稗草、狗尾草、马唐、牛筋草、马齿苋、野黍、藜、铁苋菜、苘麻、反枝苋、苍耳、本氏蓼、龙葵、苣荬菜等杂草均有很好的防除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。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药害。 2.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。 3.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。 4.本品对大豆可能造成暂时性药斑,但以后可恢复。 5.施药时,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(衣服、口罩、手套、眼镜等) 。 6.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大量摄入,一般不会产生全身性中毒。溅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接触皮肤: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水在病人清醒状态下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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