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线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0008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0-31 |
有效期至 |
2012-5-19 |
农药名称 |
苯线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苯线磷 fenamiph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花生 |
根结线虫 |
3000-4000克/亩 |
沟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86637868 |
徐晓茹 |
|
江苏省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江苏路16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广谱性杀线虫剂,具有触杀和内吸作用,水溶性好,药剂能从根部进入植物内,可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,也能良好地分布于泥土中,对线虫的防治提供了双重的保护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2、对人畜有毒,施药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注意安全防护。施药后4~6周内勿让家禽和家畜进入施药区。
3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4、每季作物用药1次。
5、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严禁药液及其废液流入各类水源。
6、要充分注意对鸟、蜂、蚕等有益生物的不利影响,鸟类保护区禁用,蜜源作物区禁用,桑园及周边田地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;
2、及时送医院就诊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。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于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在花生播种前将本制剂的亩用量与25公斤左右细土混合均匀,均匀施于种植沟或种植穴内,在进行花生播种。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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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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