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丁虫腈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2040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12-12 |
有效期至 |
2015-12-12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丁虫腈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3.5% |
147家 |
丁虫腈 flufiprole |
1.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10-1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6-5380696 |
杨正先 |
|
江苏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孔莲路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丁虫腈配制而成的低毒杀虫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。用于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 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 3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 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 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 6.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,每季做多使用次数2次。 7.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。 8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9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10.用过的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也不可作他用,应妥善处理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呕吐、流涎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。无特效解毒剂,就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在阴凉,通风,干燥处及儿童、无关人员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,远离易燃点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日用品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全国技术咨询热线:400-099-6212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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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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