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氰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9545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甲氰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辛硫磷 phoxim |
20% |
38家 |
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|
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棉铃虫 |
60-92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9-7623976 |
张丙华 |
|
山东省莒南县洙边镇崖子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以触杀和胃毒为主的杀虫剂,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做多使用3次;
2、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、眼镜等防护措施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;
3、本产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 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;
5 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 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;
3.误服后立即送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避免儿童接触,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、通风处保管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
2、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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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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