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多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9562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2-6-21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灭多威 |
毒性 |
高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灭多威 methomyl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蚜虫 |
25-50克/亩 |
喷雾 |
棉花 |
棉铃虫 |
50-75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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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艳霞 |
|
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团结河路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灭多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,是具有内吸性兼有胃毒作用的杀虫剂。可有效防治对有机磷农药产生抗性的棉铃虫和棉蚜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. 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5.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 对棉花、大豆、茄子等作物和苹果生长早期易产生药害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
8.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,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、湖泊、河川。
9.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,不得随意丢弃,勿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抢救,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天宁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。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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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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