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·甲·硫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8038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2-29 |
有效期至 |
2023-2-28 |
农药名称 |
福·甲·硫磺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硫磺 sulfur |
22% |
0家 |
福美双 thiram |
18% |
54家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10% |
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小麦 |
赤霉病 |
210-2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2-83718915 |
熊斌 |
|
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渔坝口村东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广谱性内吸杀菌剂,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。本剂在植物体内干扰菌丝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,从而达到杀菌效果,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要按规定用药量使用,否则作物易受药害。
2. 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粉,不得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拌药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、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3.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等场所;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者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头痛、头晕、乏力,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 能衰竭加快,血压下降,呼吸抑制等症状。
2.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如沾 染到皮肤或溅入眼睛中,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以上,并咨询医生,进行对症治疗。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
3.吸 入: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4.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8-02-29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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