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8196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11-24 |
有效期至 |
2023-11-24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9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95% |
0家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6-88983486 |
何培迎 |
|
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有机磷农药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。原药为灰棕色至白色晶体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外包装为夹板桶,原药装于PVC薄膜袋内。
2.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和防护面罩以及口罩。工作后要洗手、脸及身体裸露部位。
3.万一撒于地面,尽量回收,然后用水冲洗,废水应妥善处理。本品对水生生物高毒,禁止污染水源。
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不宜催吐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08-11-24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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