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8263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12-4 |
有效期至 |
2023-12-4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8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50-7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76-88827798 |
金旻琦 |
|
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无内吸作用,并可渗入植物组织。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;
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阿维菌素中毒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三唑磷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行走不稳、流涎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
1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
2、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、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为阿维菌素中毒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为三唑磷中毒,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可洗胃、引吐、导泻(清醒时方可引吐)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3.如溅入眼睛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4.如接触到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易燃,应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,装卸时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。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、不泄露、不损坏,严防潮湿与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混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08-12-04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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