噁草·丁草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8314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12-10 |
有效期至 |
2023-12-10 |
农药名称 |
噁草·丁草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瑞泽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丁草胺 butachlor |
30% |
28家 |
噁草酮 oxadiazon |
6% |
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(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) |
一年生杂草 |
/ |
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瑞泽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7-7223544 |
赵晶怡 |
|
江苏省洪泽县永安东路70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杂环类和酰胺类除草剂复配而成,为选择性芽前、芽后除草剂,水旱田使用,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 药剂接触、吸收而引起作用,苗后施药;杂草通过地上部分吸收,药剂进入 植物体后积累在生长旺盛部位,抑制生 长,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。在光照 条件下才能发挥杀草作用,杂草自萌芽至 2叶期均对该药敏感,以杂
草萌芽期施药效果最好,随杂草长大效果下降 。本品适用于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
田,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适用于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。安全间隔期为9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.平整秧板,无积水,盖土不露籽。齐苗揭膜前保持床温35摄氏度以下,以防烧苗及药害。水层过深淹没心叶时,易出现药害。
3.本品为杂环类和酰胺类除草剂复配而成,为选择性芽前、芽后除草剂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。
4.本品为低毒农药,对人畜毒性低,对鱼毒性较大,药液严禁流入鱼塘。
5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,注意药液不要吸入口鼻,施药后人和施药器械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残药和清洗液严禁倒入池塘、河流中。
7.配制药液时应搅拌均匀,现配现用,避免在雨天作业,防止药液流失,影响药效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人、畜毒性较低,无全身中毒反应。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噁草酮中毒为主,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,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,如果还没腹泻,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病人昏迷,则要注意保护呼吸道。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,则要静脉注射葡萄糖液,输入生理盐水、林格氏 溶液 或乳酸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;防止阳光直射,温度应低于25摄氏度,湿度应低于60%;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要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要注意防雨、防潮。装卸时操作工人应穿戴防护用品,操作时应小心轻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8-12-1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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