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单·灭多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8559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12-25 |
有效期至 |
2023-12-25 |
农药名称 |
杀单·灭多威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灭多威 methomyl |
15% |
0家 |
杀虫单 monosultap |
6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7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631-6834818 |
于京通13869020538 |
|
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寨镇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灭多威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。对害虫具有胃毒、触杀及内吸作用,能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。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不能与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及含铁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使用时应特别注意。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;避免污染水源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如为杀虫单中毒为主,则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如为灭多威中毒为主,则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08-12-25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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