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9019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1-8 |
有效期至 |
2024-1-8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福美双 thiram |
25% |
54家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15% |
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西瓜 |
枯萎病 |
600-8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0-5159118 |
邵珠鹏 |
|
山东省菏泽市牡丹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低毒杀菌剂,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,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从而影响细胞分裂。防治西瓜枯萎病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(1)产品在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(2)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(3)使用本品不要污染水源。
(4)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(5)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。
(6)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(7)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 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1-0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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