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9024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1-9 |
有效期至 |
2014-1-9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6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|
张铭 |
|
河北省万全县孔家庄镇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不具内吸性,但有渗透性,在叶片上残留时间不长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,叶菜类蔬菜安全间隔期7天。青菜安全间隔期21天,萝卜安全间隔期14天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饮食、饮水或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。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治疗: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: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阴凉干燥、通风库房贮存,堆放标识清晰。专车运输,轻装轻卸,防止破损。不可与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车运输,同库贮存,同时远离火源。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运输应由有毒物质专用车安全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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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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