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唑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9054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1-13 |
有效期至 |
2024-1-13 |
农药名称 |
三唑·辛硫磷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辛硫磷 phoxim |
10% |
38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0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120-1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551-65370831 |
赵国霞 |
|
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中等毒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效果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2. 本品中辛硫磷易光解,喷雾时注意防晒。 3. 对番茄,瓜类作物敏感,喷药时注意避开。 4.
蜂场、桑园、蚕场附近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鸟类保护区禁用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不慎吸入药液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治疗;如中毒,要及时就医,误服要催吐、洗胃。对症治疗。解毒剂可用阿托品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、避光、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
核准日期
2009-01-13
重新核准日期
2019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