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09335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3-18 |
有效期至 |
2024-3-18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福美双 thiram |
40% |
54家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30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 |
轮纹病 |
800-1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59-4098705 |
杜书辉 |
|
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工业园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属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,具有内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,在植物体内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本品由福美双原药、甲基硫菌灵原药、助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。
注意事项
1.不能与铜制剂以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或紧接使用。
2.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,清洗后的污水和废液应妥善处理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包装物也需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。
3.本品属有毒制剂,对粘膜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施药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,工作完毕应及时清洗裸露部位。4.病发初期按规定浓度喷雾,最多施药次数2次,安全间隔期21天.5.产品对蜂、鸟、蛙类均为低毒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,皮肤污染则常发生接触性皮炎,裸露部位皮肤发生瘙痒,出现斑丘疹,甚至糜烂等现象。发生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误服者应及时迅速催吐、洗胃,并对症治疗。皮肤污染者迅速用清水冲洗污染部位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,不得与食物及日用品、饲料、肥料等其他商品一起运输和储存。
2.存放于干燥、通风的库房,避免光照。
3.避免儿童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3-1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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